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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1)
2022-01-13 15:09: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7日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胡彬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江宁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是全面依法治区硕果累累的五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站稳人民立场、忠实履行职责、勇担改革使命、服务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全力维护大局稳定,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新贡献

  紧扣“强富美高”新江宁建设目标,制定出台《服务江宁区域发展工作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以有力履职保障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捍卫安全安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邪教组织犯罪5件7人,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84人。在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等重大节点期间,妥善处置风险案件118件,成功化解信访积案5件,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防范金融风险。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经济犯罪1054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众型经济案件。参与打击传销“百日攻坚行动”,3批案件共起诉219名组织、领导者,五年间110余个传销组织被铲除。出台“集资参与人接待制度”,结合办案同步推进维稳和舆情应对。深挖赃款去向,在检察环节督促追赃挽损801万元,56起案件全额退赔,成功追诉全区首例洗钱犯罪。

  推进网络治理。将推动依法治网作为司法办案重点任务,主动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积极推进“断卡”专项行动。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盗窃、电信诈骗等犯罪1186人、涉计算机网络犯罪53人。严厉打击涉网络黄赌毒、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依法追究265人。结合办案开展网络秩序综合治理,助力整治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社交APP贩毒、外挂监控非法软件等网络黑灰产业链,决不让网络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

  护航企业发展。起诉各类侵犯企业权益犯罪457人。准确打击以工程建设为幌子诈骗50余家企业的犯罪团伙,成功指引同类案件立案侦查。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帮助79家涉案企业稳发展、渡难关。参与涉企“挂案”专项清理,监督2起久拖不决的案件及时撤案。优先受理涉企控告申诉,迅速办结26件案件。引入企业合规试点,对一起民营企业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督促企业防疏堵漏、守法经营。坚持问需于企,主动走访企业170余次,发布涉企典型案例27个,提出各类建议378条,帮助企业加强法律风险防控。

  助力抗疫防疫。积极投身“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全院117名干警累计1924人次参与社区执勤值守。禄口机场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组建防疫前线突击队参与封闭执勤,4名院领导率队参与集中隔离点服务保障,历时33天奋战在抗疫一线。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起诉19人,其中李某某利用疫情诈骗学费案入选最高检疫情防控典型案例。细化“云办案”工作规范,开展律师网上阅卷,把“免接触”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用好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助力48个企业复工复产,惠及8600多名员工。

  二、积极呵护民生民利,在守护美好生活中展现新担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通过办案彰显法治温暖与力量。五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16人,提起公诉9374人,案件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均居全市前列。

  努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力“打财断血”,推进落实“六清”。以朱某某、陈某、陆某某为首的三大黑恶团伙被一网打尽、1200余万元黑恶资金被依法追缴。严惩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起诉861人。从严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2273人。妥善办理14件中央交办线索案件和最高检、公安部督办、指定管辖案件。引起群众极大愤慨的“9·5网络迷奸专案”“12·14跨境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被告人受到严惩。暴力犯罪占刑事案件比重连续五年下降。同步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围绕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联合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活动15次,起诉重大责任事故、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等案件59人。

  积极回应民生幸福需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从严惩处,起诉82人。推动职能部门对35人落实食药领域禁止令,对48家农贸市场水产品快检室完成精细化改造,对269户网络餐饮商户开展证照检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193人。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水域129.49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21.84万立方米,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8158.33万元。

  依法保护特殊群体权益。积极参与防治“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起诉侵害在校学生的暴力犯罪86人,提前介入脑瘫女童溺亡案、妥善办理教职员工虐童案等社会关注案件。会同教育、民政等10家单位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引入社会力量,向涉案未成年人提供经济、法律、心理救助789人次。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开展专项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治三无保健品、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与42户困难群众挂钩结对、定期帮扶,向85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人员发放司法救助金196.74万元。支持农民工起诉讨薪59件,追回劳动报酬201万元,为“劳有所得”提供法治支持。

  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1439件来信来访100%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持化解矛盾,1480起案件经释疑解惑成功息诉罢访,69起案件以公开听证形式,促成和解,案结事了。对退赃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281名在押人员,依法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协同教育、民政、市监等部门落实教职工入职查询、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开展“零犯罪学校”创建,组织“法治进校园”巡讲,让法治精神伴随24万余名青少年健康成长,102名罪错未成年人经教育挽救走上正途。立足办案引领法治社会建设,围绕生猪屠宰检疫监管、出租车司机戒毒期间载客、科研危化品管控等问题,撰写专项报告11份,制发检察建议169份,推动相关行业出台整治措施270条。

  三、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彰显新业绩

  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项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开展监督978件次,增幅124%,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66件。

  刑事检察更优质。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对侦查、审判、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13件次。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678人、不起诉222人,监督撤案51件;对有案不立、有罪未究等情形监督立案46件,纠正漏捕、漏诉111人。黄某某等人在18年前殴打他人致残、蒋某某等3人非法吸资千万未受处理,经检察机关依法追捕追诉,获得法院判决支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15件刑事裁判,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提出、提请抗诉,法院已改判、重审11件。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违、检察建议23份。监督纠正7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规范案件。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督促197万元财产刑执行到位。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对逃避刑罚执行、缓刑期再犯罪、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8名罪犯,依法监督收监。

  民事检察更精准。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4件,已改判64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2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40件。对84起确无不当的民事申诉案件,依法做好息诉服判,维护审判权威。对“套路贷”团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打“假官司”的问题,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再审67案,删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9个,涉案金额2383万元。就个别律师多次代理虚假诉讼问题,向司法部门、律师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整治净化。

  行政检察更扎实。开展生效行政裁判结果监督专项行动,在60件申诉案件中发现审判程序违法线索14条。对48件非诉执行案件存在的程序性瑕疵进行监督,6件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案法院未及时受理,经监督提醒,均整改到位。就2起拆迁补偿领域行政诉讼案件,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调取证据材料,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奠定坚实基础。

  公益诉讼更有力。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向区委、区人大汇报工作,主动与行政机关沟通,争取支持,从探索试点到稳步推进,办案模式不断完善,公益保护范围不断延伸。以诉前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有关主体提起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红色资源保护不力、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不力等14类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对“食药环资”核心领域案件,以“四检合一”的方式,实现刑事、民事、行政三责同追。共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药品53270粒,督促收回国有财产8169.7万元。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新问题,探索立案98件,有效推动危废固废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等21个专项活动扎实开展。

  四、牢牢把握改革方向,在提升监督质效中体现新作为

  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积极贯彻司法改革各项要求,结合江宁实际先行先试,推动办案质效大幅提升。

  全面实施司法责任制。落实员额制改革,将51名入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成为常态。内设机构改革落地见效,职能部门精简至8个,办案力量集中调配,监督职责更加清晰。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单独职务序列逐步健全,业绩考评更贴合岗位职责,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全面开展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实时预警、即时通报。办案质效明显提升,15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市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发挥好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职能作用,监察体制改革过渡期间反腐力度不减,2017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4件1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要案4人,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切实强化配合举措,组建专门的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坚持普通案件逐案向院党组汇报,重大敏感案件层报省院审查把关,共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3件32人,均准确把握政策、正确适用法律,保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面对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刑案件不断增多的结构变化,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切实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把握好刑事追诉的范围和边界。履行好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主导责任,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扩大适用范围、开展实质性控辩协商。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41%,精准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7.78%,一审服判率达99.53%,位居全市第一。宽缓处理与惩戒教育相结合,130名被不起诉人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不起诉率较五年前上升15.28%,审前羁押率较五年前下降13.03%,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五、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在提高发展水平中展现新形象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坚持政治立检、素质强检、科技兴检,抓实从严治检,全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检察履职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筑牢忠诚、坚定信仰。开展巡视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对照中央、省市区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找准问题本质,推动源头整改。打造“守望正义”党建品牌,建立全员政治轮训和年度考核机制,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相融互促,担当意识与履职能力同步提升。

  把纪律作风挺在前面。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分析,全面整改司法理念、能力素养、纪律作风等方面问题,梳理修订制度22项。加强办案全流程廉政风险防控,从严落实“三个规定”,源头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逢问必录”已经成为工作习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警醒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绝不允许检徽蒙尘。

  把能力建设落在日常。培养核心能力、做强核心团队,强化食药环资、经济犯罪等11支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拉长能力长板。连续五年推进“师徒带教”“百人计划”等培养方案,以榜样引领推进人才培养。落实检察人员进网入格,参与矛盾调处、开展精准普法,在实践实战中推动综合素能稳步提升。积极参与全省智能办案辅助系统研发,率先在全市建成区院数据中心,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云办案”模式,倒逼干警提升信息化运用水平。五年来,10名干警在全国、省、市各类业务竞赛中榜上有名,43项工作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58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是我们始终秉持的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我们定期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接受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未成年人检察等专题审议,不折不扣落实审议意见。平时注意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络,主动通报工作情况,邀请列席“开放式”检委会、参与案件公开审查,零距离接受监督。开门听取意见,主动走访区工商联和相关企事业单位,125条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建议全部落实到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邀请基层群众和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聘请18名来自统一战线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检察员。用好自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各类重要案件的办理信息,7085份法律文书公开发布,供人民群众监督检验,用实际行动践行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

  各位代表,五年来,江宁检察在理念更新、职能调整、机构重塑等深刻变革中,“四大检察”并行推进,检察“生产力”充分释放,取得了主要核心业务指标全市领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检察改革稳步推进等新的业绩。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只有自觉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才能把准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才能在司法办案中增强检察自觉;只有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才能履行好各项检察监督职能。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必须始终服从和服务中心工作大局。只有始终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才能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只有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充分履行职能,才能体现检察机关宪法定位和公共利益代表的属性;只有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不断更新理念、创新履职,才能实现检察机关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必须忠诚坚守以人民为中心。只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才能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只有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作为工作评判标准,才能保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只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更高要求,才能在检察工作每一个环节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向长期以来关心、关爱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区委、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服务大局的举措还不够精准、不够系统,融入江宁发展还不够紧密,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园区发展等方面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还不够充分,被动监督的消极观念还没有彻底纠正,监督的路径和方式还不够多元;检察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仍需加强,民商事和金融、知识产权、信息网络等专业人才还非常缺乏。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将在全面梳理分析的基础上,下大力气破难题、补短板。

  2022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2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贴全区高水平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增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中持续发力。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突出惩治危害政治安全犯罪、经济金融犯罪、网络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护航经济健康发展,为江宁“创新名城核心区、美丽古都典范区”建设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

  二是在保障民生福祉中持续发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促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扎实办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特殊群体综合司法保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落实落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机制,用高质量检察履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是在加强法律监督中持续发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加大执法司法监督制约力度,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凝聚法治建设合力,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拓展公益诉讼领域,精准办理引领性案件,促进解决同类问题,努力当好党委和政府的法治参谋。

  四是在锤炼过硬队伍中持续发力。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检察监督办案中以更高的纪律要求、更强的履职能力,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坚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业务素能锻炼提升,强化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切实担负起检察监督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使命引领新奋斗。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始终牢记法律监督职责,在护航江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留下更加坚实的检察足迹,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