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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2020-01-06 18:02:00  来源: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守宪法定位、坚定检察自信,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扎实推进司法为民,严格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为江宁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省市前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和检察服务。全年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3814件,居全市首位。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039件1616人,审查起诉案件1699件2813人,同比上升36%、15%;办理诉讼监督案件250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

  一、围绕大局抓服务,护航江宁高质量发展

  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着力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推进服务大局重点工作。

  全面深化扫黑除恶。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全力打好案件起诉审判法律战。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开展集中攻坚,共办理交办线索案件21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7件34人。聚焦“打伞破网”、聚力“深挖彻查”,排查信访案件608件,对全部刑事案件落实“两个必问”,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7条。依法批准逮捕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陆某某等7名涉黑人员,同步提出补充侦查意见99条。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把案件定性关,全面引导侦查、全力“打财断血”,督促侦查机关补充关键证据26条,追加起诉2名涉黑恶分子,追加认定3名恶势力成员,补充扣押、冻结、认定违法所得300余万元。结合黑恶案件办理,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出现的新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助推建立防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空间。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做细、做实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检察工作,出台《江宁区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工商联邀请民营企业家开展调研座谈,推进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共办理涉企案件105件191人,其中侵犯企业权益犯罪72件96人。刘某等4人虚构工程,骗取51家企业保证金,造成2000余万元损失,我们主动引导侦查、依法批准逮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犯罪案件,优先考虑企业生存发展,严格把握入罪标准和法律政策界限,坚决防范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监督侦查机关及时撤销1件涉企刑事案件,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2个企业、17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对7名企业负责人不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结合办案提供法律服务,走访、听取涉案企业意见,促成企业修订原材料采购、财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帮助企业加强风险防控,用服务民企的新力度换取经济发展的加速度。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集中力量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77人,起诉575人,涉案金额达8亿。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风险防控“三同步”,一案一档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预案。高效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跨区域涉众型案件,准确识别依托网络平台、假借投资名目进行传销的新类型犯罪。扎实做好追赃挽赃,落实检察长接待,出台专门的“集资参与人接待制度”,向230名集资参与人释法说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稳控。积极查办危害金融安全犯罪,依法办理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类犯罪16件45人。结合办案强化风险研判,撰写专题分析和调研报告,以案例发布方式,将深奥的法律转化为群众能听懂的情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二、依法履职护民生,着力回应群众新期待

  紧扣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有效惩治犯罪、促进善治,以坚实的法律力量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办理涉枪、涉爆、涉毒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70件115人,办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犯罪49件56人。起诉了公安部指定管辖的跨境网络贩卖枪支弹药案、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等一批重大敏感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对网络信息安全的新需求,从严惩处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利用移动支付漏洞转账盗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36件71人。结合办案化解矛盾,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办理各类信访318件,邀请代理律师、专家学者等第三方介入,围绕争议释法说理。175件群众来信在七日内100%回复,受理后三个月内100%办结,310起信访案件息诉罢访,全年涉检信访零进京,保障了五四运动100周年、70周年大庆等一系列重大节点期间社会稳定。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落实食药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和伪劣产品案9件22人。办理2件个体商户违法销售进口牛肉案,有效遏制了可能携带外来病种有害食品流向群众餐桌。结合办案开展专题调研,提醒相关行政部门及时补录“黑名单”,防止食药领域刑满释放人员违反禁令“重操旧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非法狩猎、盗伐林木、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资源环境案29件71人。服务“长江大保护”,严惩非法采砂、违规在江滩堆放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办理3件9人非法开采11000余吨江砂案,以严格的刑事司法,共同守好长江江苏水域第一站。主动服务精准脱贫,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向6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对象发放救助金22.5万元。贫困学生遭遇车祸重伤昏迷后,我们及时联系家属,12天内将救助金送到位,把党和国家心系困难群众的民生情怀落到实处。

  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优势,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制度适用中的主导作用,推动该制度在更多案件范围、更多诉讼程序中广泛运用,适用率75.93%,量刑建议准确率100%。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对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撰写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排查整改、源头防范。积极参与全区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主动建言献策、参与清除隐患,从法治层面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牵手社会力量提供法律援助,保护、救助被侵害未成年人31人次。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妥善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8件79人。在办案中落实综合保护,提供心理疏导、创新亲子帮教,督促家庭履行监护职责,依法附条件不起诉23人,封存犯罪记录42人。与区教育局会签文件,推进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检察长带头、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共同推动法治教育成为人生“必修课”。

  三、突出业务抓监督,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司法属性,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坚定当好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对有案不立、有罪未究等情形监督立案6件,对侦查、审判、执行中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纠正意见39件次,纠正漏捕、漏诉30人。在监督中牢固树立人权保护意识,深化公检协作,加强侦查引导,提前介入阶段开列详细的证据清单,审查逮捕后持续做好侦查方向指引,63%的简单刑事案件一次性办结,案件退查率居全市低位,有效防止案件来回流转、避免当事人在办案机关反复奔波。既讲法度、也有温度,对无羁押必要的121人不批准逮捕,对173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起诉,对137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13人。开展特赦专项检察,审查提请特赦案件17件。全程监督拘役罪犯离所探亲工作,26名拘役罪犯探亲结束后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返回报到,监外执行人员再犯罪发生率降幅明显。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认真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依法提出检察建议54件,经审查没有错误的,充分释法说理、释疑解惑,促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维护司法权威。聚焦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对打“假官司”,致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的虚假诉讼、套路贷等开展专项监督,50起案件经检察监督后裁定再审。始终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对48起涉在校大学生“套路贷”案件持续跟踪,督促将19名大学生从失信人名单中删除。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主动走访相关部门收集线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15起农民工讨薪案件达成和解,成功追讨欠薪79.73万元。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与10家行政部门会签《关于在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开展“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5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修复受损公益为目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份。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在办理堆放废钢渣污染长江滩涂刑事案件的同时,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环境修复等费用。探索在传统的“4+1”公益诉讼领域外解新题、答难题,深入挖掘刑事案件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线索,在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外领域,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首次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会,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公安、法院及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送达,就非法捕猎案件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问题进行研讨,推动解决野生动物保护中的行政处罚难点问题,回应群众对生态保护的强烈呼声。

  四、凝心聚力提素能,锻造铁一般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努力铸造适应新时代需求、政治过硬业务优良的检察队伍。

  注重锤炼政治品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解决问题、服务发展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根本标尺,选准七大调研课题,找准症结、抓紧整改,着力突破工作瓶颈、补齐事业短板,使党的创新理论成为应对各种挑战、破解各种难题的源头活水。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严格遵循党的政法工作条例,抓住“关键少数”,始终把稳政治方向,始终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打造“守望正义”党建品牌,开展“检心向党”健步走、横山抗日旧址学先烈等系列活动,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开展“清廉检察”建设,自觉接受纪检派驻监督,制定出台《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施办法》,将在编干警、检察辅助人员、聘用制人员全部纳入报告对象范围,全面从严治检“一个都不能少”。

  突出履职能力培养。按照“四大检察”战略布局,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注入专业化发展源动力。进一步补短板、促发展,专设公益诉讼部门,配齐配强民事行政检察力量。进一步深化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司法行政人员职级套改,让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在不同的职业发展方向上各尽其责、各扬其长。坚持对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和法治能力现代化的培养,突出实战、实效、实用导向,以业务“微课堂”、团队抗辩赛、专家授课等方式强化业务技能,助推检察履职能力提升。依托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质效,全市首家远程案件讨论系统建设完成,异地案件讨论、笔录远程传递功能上线,检察职能与信息技术紧密融合。推进政法业务协同系统落地应用,93.23%的刑事案件在公检法间实现案卷信息材料网上流转、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办案人员少跑腿”从梦想变成现实。

  注重加强内外监督。健全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完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报告制度,开启办案全流程实时动态监管,每日通报预警,24小时整改到位,确保检察办案各环节都严格依法依规。以公开促公正,全年公开各类法律文书1487份,重大案件信息77条,向律师、当事人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4452条,在社会监督中锻造司法公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活动55人次,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推动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围绕劳动节、儿童节等不同主题,邀请93名普通劳动者、中小学师生、企业家代表及社会媒体参与。首次以视频“连线”方式与省院同步开展工作座谈,首次邀请普通网络报名者参加,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形式和开放力度获得来访者好评。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面对较大的稳控压力、繁重的办案任务,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攻坚克难、奋发有为,先后21项工作、71人次受到上级表彰。1名干警入选全省十大“新时代优秀检察干部”;3起案件分别入选江苏省“十大技术办案典型案例”、江苏省“十大精品检察建议”、南京市“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件”;3起案例获得省院肯定并作为指导性案例向高检院推荐。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诸多不足:一是对标江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检察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实效性需进一步落细落实;二是对标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法律监督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标队伍建设新要求,检察人员综合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年工作打算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完成“十三五”规划的收官决胜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过硬队伍为保障,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为服务江宁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省市前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优质服务护航江宁高质量发展。准确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发力。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固化经验做法,在促进长效常治上发挥积极作用。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等重大部署,落实落细服务举措,优化提升服务质效。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充足优质的检察供给。

  二是以切实履职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底线思维,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扎实办好案件的同时,加强检察环节犯罪预防和矛盾化解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彰显检察监督成效,促进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努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以理念更新引领检察事业发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各项改革成果。完善检察监督体系和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地融入国家法治构建。全力做好四中全会提出的“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重大任务,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

  四是以素能强化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践行初心使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完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促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建设“四个铁一般”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已经吹响,新时代的航船正破冰前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替党分忧、为民解难,努力创造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新业绩,为奋力开辟江宁高质量发展新境界、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贡献更多检察智慧和力量!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