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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工作报告
2021-01-08 09:54: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中心工作,持续做优做实法律监督,全力做好战疫情、防风险、护稳定、促发展等重大任务。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阔步前进,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和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年来,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讼监督、司法救助等各类案件3148件。其中,受理逮捕案件423件688人,审查起诉案件1494件1967人,审结率99.53%,案件总量位列全市第一;办理刑事、民事等各类监督案件165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办案量增长1.4倍。

  一、紧扣发展大局,以更优履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主动融入发展大局,抓实抓细服务举措,以更好更优检察履职,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全体干警闻令即动、连续奋战85天,深入社区一线联防联控,参与驻点执勤1462人次。依法打击影响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迅速联系公安、法院,出台疫情期间办案规范,减接触不减力度,从严惩治利用网络虚假销售口罩、额温枪等涉疫犯罪19件19人。严格审查冒充教师骗取网课培训费犯罪,增加认定诈骗事实58笔,准确提起公诉,最高检将其作为涉疫犯罪典型案例全网发布。坚持闭门不闭心、隔离不隔情,始终畅通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渠道,通过来信、网络和12309检察热线等受理群众控告申诉、办理律师阅卷,提供无接触检察服务203人次。加强公共卫生安全源头预防,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农贸市场、餐饮经营等场所,严打林区非法狩猎,有效整肃“野味”灰色产业链,以更加多元的方式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打好服务企业主动战。及时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和保障复工复产工作意见,与工商联会签文件,加强司法交流,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办理涉企案件165件305人,其中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89件204人。不法分子以工程建设为幌子诈骗企业,我们准确识别、严厉打击,成功指引一批同类型诈骗企业案立案侦查。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建立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对部分初犯、偶犯的企业负责人慎重适用强制措施,促进12家企业恢复经营、4100余名员工稳定就业。注重通过办案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生物科技企业超范围经营剧毒化学品,我们组织公开审查,邀请不同领域专家参与评议,协助企业建章立制,帮助企业争取从宽处理。立足职能开展“三帮一包”特别行动,优先办理涉企申诉,“点对点”调研走访、“面对面”交流座谈,帮助解析股权变更、债务纠纷等疑难法律问题76条,以法治力量安商暖企。

  扎实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为金融安全护航,依法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扰乱金融秩序犯罪87件215人,从严追诉组织者、领导者。突出打击金融犯罪全链条,挖深挖透资金去向,张某某通过转移房产“洗白”赃款,我们以全区首例洗钱罪提起公诉。加大力度追赃挽损,37起案件中304万余元资金在检察环节追回,169名被害人成功止损。为美丽江宁添彩,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29人。更高标准落实“长江大保护”,对禁渔令颁布后,仍用“绝户网”地笼捕捞的2名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启动公益诉讼,以法治力量参与守护 “一江清水”、交好“江宁答卷”。为脱贫攻坚助力,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济顺畅衔接。殷某故意杀人案中,夫妻被害双亡、留下孤女,我们及时联系民政,当日完成孤儿资格申报;罗某某故意伤害案中,双方均患有精神残疾,我们主动协调区残联、卫计委,启动强制医疗,同步救治两名涉案当事人,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二、聚焦民生需求,以更实举措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深入推进新时代平安法治建设,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助力源头治理,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稳妥办理敏感案件,首次促成在境外网络散布政治谣言的惯犯认罪认罚;成功震慑非法组织群体进京访的嫌疑人,协助化解拆迁矛盾。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侦查,严格审查网络关注的共享单车被盗案、涉及9省2市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坚决贯彻扫黑除恶“六清”行动部署,聚力“黑财清底”、聚焦“行业清源”,全面梳理在手案件,出台涉案财产处置规范,制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加强重案攻坚,集中力量审查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陆某某等人黑恶势力犯罪,提出侦查取证意见300余条,追加认定多人寻衅滋事犯罪事实,追加冻结涉案资金90万,摸排保护伞线索52条,16件已立案侦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取得实效。

  加强民生法治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心比心接待群众信访,206件来信来访100%在7日内回复、3个月内办结,充分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196件案件成功息诉罢访,耗时15年的房产纠纷申诉案达成和解。积极推进公开审查全覆盖,对争议案件“能听证、尽听证”,21个案件接受公开审查,着眼过失犯罪、熟人犯罪中的矛盾纠纷,将调解前置程序嵌入刑事办案流程,审结涉赔偿刑事案件438件500人,最高检先后调研我院公开审查、刑事和解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守护清朗网络空间,起诉信息网络犯罪和网络“黄赌毒”、网络诈骗等犯罪28件48人。茌某某为境外犯罪团伙实施网络诈骗提供技术支持,被害人遍及全国6个省份;曾某某等23人制售“范思哲”“星巴克”等自动抢微信红包软件,层层转卖9895人次,我们精准打击、依法起诉。主动参与“小化工”专项整治,从严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12件19人,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制度,督促主管部门整治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隐患、排查整改烟花爆竹经营户103家,筑牢居民生产生活安全“防火墙”。

  助力市域社会治理。自觉担负起认罪认罚从宽主导责任,鼓励和促使更多嫌疑人真诚悔罪、减少对抗。认罪认罚适用率升至92.7%,确定型量刑建议提出率达到85.06%,采纳率98.37%。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点和风险点,加强类案研判,制发检察建议。一篇野生动物保护难文章,被省、市、区三级党委转发。积极参与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江苏省公益诉讼立法调研,形成书面报告,贡献江宁经验。牵头组建全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盟,邀请教育、民政等10家单位共同参与、协力守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入职查询、强制报告等制度落实落地。督促公安机关加强监管、杜绝未成年人违规入住,严防小旅馆成为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加强法治教育,分层精选检察故事、分类定制法治课程,14万余名青少年从中受益。

  三、深耕主责主业,以更新理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强化监督、精准监督、持续监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优化派驻公安机关检察监督模式,常态化开展另案处理、取保候审未移诉等专项监督,书面纠正不规范问题22次,全面汇总分析,推动类案整改。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9人、不起诉222人,监督撤案11件;对有案不立、有罪未究等情形,监督立案7件,追捕、追诉17人,追诉遗漏罪行71件次。积极履行指控犯罪主导责任,邀请9位法医学专家会商,重新鉴定、明晰交通肇事案被害人死因;仔细厘清犯罪层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中吸资千万、未受处理的3名嫌疑人追捕追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深化财产刑执行检察,同步审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监督收监2名判实刑后未执行罪犯。依法纠正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不规范问题,发出书面纠违、检察建议30件次。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新模式,系统化、制度化监督覆盖全区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请假难”现象深入剖析,提出建议,助推落实《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全年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60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建议13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的程序性瑕疵,依法监督纠正。当事人私刻公司印章为债务担保,我们梳理关键证据,提请抗诉、促成改判,为企业挽回损失228.5万元。开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专项监督,依法支持农民工起诉17件,帮助追索劳动报酬142万余元。深化整治虚假诉讼,重点监督“套路贷”、集资诈骗等刑事案件中的规模性造假,摸排出13件关联民间借贷纠纷,监督再审12件,涉案金额49.4万元。1件“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入选江苏省典型案例,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访报道。主动参与治理行业乱象,对个别律师多次代理“假官司”现象,向司法部门、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自查整改、完善从业诚信档案建设。

  持续做好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协同发展,认真开展“清查问题窨井盖”、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等6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通全网舆情监测,加强刑事衔接、行政共享,摸排发现线索81条,启动行政诉前程序34件,提起各类公益诉讼7件。对“食药环资”核心领域案件,实现“四检合一”一体化办理、一站式监督,结合污染环境案修复不及时、食药从业禁止难落实等情况,发出诉前建议6份。围绕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重点监督,促成职能部门排查追缴25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整治医保卡盗刷现象,确保民生款精准发放、合法使用。1件国有土地出让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新领域,督促行政机关对校园周边售卖三无食品、有毒玩具的商家依法查处,对占用公共绿地、违规停车现象加强管理,对烟草专卖监管不严问题持续整改。努力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等公益保护难题,与毗邻地区检察机关牵手协作,形成跨区域监督合力。

  四、坚持政治引领,以更严作风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从严治检管检,同步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筑牢从严治党的政治根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组织常态化学习、专题党课25次,切实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召开专题党组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座谈,研究部署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等9项工作,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同谋划、同推进、同落实。把干警网络行为纳入监管视野,将意识形态履职纳入支部述职考评,真正压实压紧意识形态责任。专项整治纪律作风,抓早抓小、真严真管,对制度执行、日常管理开展督查46次。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跟班先进找差距、重温党史革命史等活动,激发奋斗热情,让争先创优、担当进取成为江宁检察主旋律。

  锤炼担当实干的过硬本领。优化检察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引导树立“求极致”办案理念。科学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87条标准倒逼核心素能提升,反映司法办案质效的“案-件比”位居全市第一。始终把专业化作为培育方向,精细设置6类11个专题,分层分类组织培训。用活用好检答网业务学习平台,实现办案专家与最高检业务指导“直通直达”。全年2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8起案件获评省市典型案例、创新案例,1篇调研成果在全国法治论坛上获奖。坚持数字赋能,政法业务协同平台推广应用,远程办案系统优化升级,一体化智能听证室建成使用,异地办案、异地听证、远程开庭等“云”功能集成上线,助推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75名干警进网格、接地气,专题宣传《民法典》,矛盾调解、释法说理等综合素能稳步提升。

  加强接受监督的行动自觉。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和不起诉案件整改专项督察,实现检务督察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认真落实“三个规定”,严格执行逐月报告制度,防止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为检察官规范履职、公正司法装上“安全阀”。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检察资讯、以案释法1860篇,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26条、法律文书1733份。组织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发布类案数据、典型案例12个,检察工作获市级以上媒体转载、报道148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落实审议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群众代表参与调研座谈、公开审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05人次。创新举办开放式检委会、“我的案件我来说”案例故事讲述会,首次邀请社会各界人士深度参与业务决策,以更自信、更开放的心态回应社会关注。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服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使命面前,江宁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蝉联五届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获全市基层院先进表彰,院关工委连续两届被评为市级“四好”先进关工委,12309检察服务中心获评区五星级服务窗口,1名干警在全省业务竞赛中获“案件质量评查优秀奖”,全年共16项工作、70人次受到上级表彰。我们深知,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凝聚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照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服务大局、促进治理的前瞻性和精准性有待增强。二是对照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法律监督能力、监督力度和质效有待增强。三是对照司法办案的新要求,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有待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为民为根本,以队伍建设为支撑,全面正确行使检察职能,为江宁高水平打造“高质量创新名城核心区、高品质美丽古都典范区”保驾护航。

  一是紧跟区委工作部署,与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的最新指示,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精准服务。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推动平安法治建设。

  突出惩治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坚决防范化解影响现代化进程的各类风险。紧扣创新名城核心区建设、长江经济带等重大部署,做实做细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与群众期待合拍共鸣。主动融入全区大治理工作格局,持续完善刑事和解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拓展检察为民新渠道、新形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建设,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大事小事。加强检察数据分析研判,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引领作用,助推精细治理。

  三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与公平正义同向同心。加快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建设,在更高起点、以更高标准助推法治江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更加自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在刑事抗诉、民事类案监督、公益诉讼等方面破解难题、畅通渠道、补齐短板,维护法治权威。进一步强化民生检察,切实实施民法典,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

  四是深入践行初心使命,与时代要求呼应同行。坚持把政治建检放在首要位置,开展常态化的大学习、大讨论。主动接受上级党组巡视、政法系统政治督察,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司法监督制约、履职效能提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各位代表,新的奋斗蓝图已经绘就,新的发展机遇正迎面而来。站在新起点上,我们将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人大会议各项决议,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乘风破浪、砥砺奋进、只争朝夕,为江宁乘势而上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