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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三公 ”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2019-12-10 14:55: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本部门2019年上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万元,占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的62.7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占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的35.58%;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万元,比上年增加4.2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万元,完成预算的4.56%,比上年同期减少8.82万元,减少78.75%。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平时保养维护好公车,将公车的使用效率最大化,费用最小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执法执勤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上半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3.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0.66%,比上年同期减少0.05万元,减少31.25%。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外单位工作来人等。2019 年上半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3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市检察院来院调研、办案以及外单位工作来人。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