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非法行医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家娟。
经审查查明: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黄家娟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北沿路租住房内,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书》的情况下开设个人小诊所,进行输液、放血治疗等非法行医活动,并于2015年因非法行医先后两次被行政处罚。
2018年12月25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黄家娟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北沿路168-10号的租住房内,在未给受害人侯某某做皮试的情况下,对侯某某进行头孢输液,导致侯某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胸闷等不适,后黄家娟施救未果,侯某某当场死亡。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