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宋治金涉嫌盗窃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5月23日10时许,被告人宋治金至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殷巷殷富街打工楼4幢409室,撬锁入室,窃得被害人苹果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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