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上次我们一起办的信用卡,人家来开卡了,你把验证码发我一下,我帮你开个卡……”
就这样,一起熟人间的信用卡诈骗案发生了。
张强与小赵原本为同一家公司的上班人员。一日,一名银行工作人员上门推销办理信用卡,张强与小赵也一同填写了信用卡办理申请,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两人,过几天信用卡会以邮寄的形式发给他们,到时候,他们只需要自行开卡,就可以使用了。
但是信用卡还没到,小赵却辞职了。此时,张强收到了邮寄来的信用卡,并且同时签收了小赵的那张信用卡。张强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指示,通过短信验证等方式开通了自己的信用卡,看到手里另一张卡,他想到如果能诱骗小赵验证开通银行卡,自己就可以直接刷他的卡了。于是他让自己的朋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银行需要核对开卡人信息为由,套取了小赵的信用卡激活验证码。
正因此而感到高兴的张强此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在想如何将信用卡中的钱套现。他又找到一个建材市场的朋友,用信用卡套现了11000元。
没卡没消费过的小赵收到了银行卡扣费通知,他选择了报警。张强很快被抓捕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同时赔偿了小赵损失并取得了谅解。
但是,法律不会因此而对他心软。江宁检察在审查核实案情,并提审张强后认为,张强犯信用卡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经审判,张强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市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可随意透露给他人,银行卡等贵重物品一定要自己妥善保管,以防有心之人惦记。除外,生财有道,切不可让一时糊涂耽误了自己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