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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检人物】以初心守望正义 躬身前行的奋进者——李英明
2021-06-10 16:05: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提起他,大家总是会说起他平时走路的精气神。

  对工作一丝不苟,对同事和善友爱,很多年轻的干警都喜欢与他共事,也经常被他的工作态度深深感染,树立为自己的学习榜样。他就是江宁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李英明。

  扎根向上,在学习中成长

  人们常说,一粒种子,只有深深地植根于沃土,才能生机无限;而一名检察干警,只有置身拼搏进取的氛围,才能蓬勃向上!

  多少年过去了,李英明依旧无法忘记当年刚进单位,看到老同志在办案中的讯问技巧和踏实肯干的吃苦精神。

  也是因为那一次工作上的参与,让李英明立下了努力学习的决心,学习前辈的工作经验和方法以及侦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带着这样的初心,李英明重新认识了自己的工作,在同事们温暖的帮助下,他学到了严谨细致、敢于较真的工作作风,以及甘于吃苦,无私奉献的可贵品格。渐渐地,他终于从刚入检察机关的“小白”成为在检察事业上奔跑的奋进者。

  2005年3月,李英明开始负责大连山劳教所检察室工作,这次任命是组织的信任,更是自己能力的一次提升。

  但是李英明对此并不满足,他为自己又立下了新的目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在不懈的努力下,李英明于2006年一次性通过了全国司法考试。

  正如他所说,非常幸运在人生的韶华之年,来到江宁区检察院这片沃土。

  也正是在领导的信任和同志们的帮助下,自己人生的画卷上才涂下了一抹绚烂的色彩。但这条路还未止步,学习的热情依旧不会消散!

  坚守底线,传输清风正气

  “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在派驻监狱检察室工作时,作为科室主任的李英明与同事始终用“法度”丈量言行,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秉公办案。

  在检察室工作时,李英明在平时的工作中注意收集监督线索。他通过上法治教育课、和服刑人员谈话、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等多种方式,建立服刑人员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使得罪犯愿意向检察官反映情况,提供信息,从而获得案件线索。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0年,李英明通过服刑人员提供的有效线索,成功办理监狱管教人员苏某受贿案。该案从立案、起诉到判决,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同时还被评为江苏省监所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及时、准确的掌握犯罪证据,是该案的成功秘诀,这离不开李英明平时工作中的点滴积累。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在钟山地区检察院成立时,李英明还被邀请进行业务培训课。

  每个职业都需要一种使命和责任来支撑,“正以处心,廉于律已”是李英明的座右铭,因为在他的眼中,只有守住底线,担当善为,才能对得起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见微知著,春风化雨润人心

  亲民、爱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保持足够的温暖之心。

  李英明在担任驻监检察室主任期间,每天到监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狱情日报”仔细研读。

  建立信息收集登记制度,一旦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及时登记在案。

  除此之外,李英明还有一个信箱,从中常常获得有效案件线索。

  服刑人员刘某因不服从监狱管教多次被关进高危监区,但他不断申诉,多次要求约谈检察官。

  李英明主动了解情况,刚开始约谈刘某时,其对判决仍然不服,通过一次次沟通、聊家长里短、讲法律常识、解答疑问,渐渐使其敞开心扉。

  李英明还专程前往案发地点进行现场查看,找证人了解事发经过,耐心向其说明认定他犯罪的证据、法律依据和判决理由。

  最终,李英明通过真诚的态度,让刘某心服口服。在不久后,刘某还提供了他人犯罪有效线索。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从对法律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到成为一名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李英明付出了努力,也乐在其中,心怀感恩。

  就如同他最喜欢那句话“不要奢求你得不到的东西,要享受你现在拥有的东西,要知道你现在拥有的东西,曾是你不懈追求的东西。”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无愧于红旗下的铮铮誓言,也道出了李英明对自己岗位的无比深情!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