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落实,近日,江宁区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对2018年以来决定不批捕案件、决定不起诉案件、改变公安定性案件等六类重点案件进行评查。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江宁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牵头制定了《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开展重点案件自查工作的方案》。在各业务部门首轮自查的基础上,教育整顿专班专项整治组抽调业务部门骨干组成核查小组,对300余件重点案件进行全面复查。
分别从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齐全、执法效果是否良好、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等提出意见。在开展案件评查同时,对涉诉信访案件全面梳理,并对不起诉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
此次重点案件评查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评查程序设置科学,任务和时间节点清晰,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