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4月22日,江宁区检察院先后召开对七起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涉交通类轻微刑事案件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机制座谈会。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人员监督员、律师代表、侦查机关、社区工作人员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七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宣读了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均充分发表意见,并接受评议员的询问。随后侦查机关向评议员介绍了七名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情况。
七名犯罪嫌疑人依次宣读了悔过书,深刻反省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表示通过参与维护交通的社会志愿服务,体会到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意义,用实际行动宣传了酒驾的危害,表达了自己认罪悔罪的态度。五名评议员在综合考虑后,均同意江宁区检察院拟做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
座谈会上,江宁区检察院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机制的相关情况,指出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机制的初衷是为了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轻轻重重”的司法办案理念,通过让犯罪嫌疑人参与一定的社会公益服务,体现自己认罪认罚态度,感受法律的权威,同时又为社会公益做出贡献,让犯罪嫌疑人自觉成为守法的实践者、公益的维护者。
与会人员对交通志愿服务机制做出了高度评价,指出该机制有效避免了对不起诉人做出不起诉处理后“一放了之”的情况,彰显了检察机关慎用诉权,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实践。同时,与会人员还从丰富社会志愿服务方式、延长社会志愿服务时间、解决好社会志愿服务和打击犯罪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