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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比”为指引提升案件质量管理水平
2019-12-27 17:58: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案-件比”是对案件质效评估的全新指标,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今年以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加强业务调研和大数据分析,探索司法资源投入与办案效果最优配比,积极构建案件质量指标评价管理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上半年,在一审公诉案件受理数同比上升54.6%的情况下,“案-件比”从去年同期1:1.93下降为1:1.51。

  加强调研,摸清影响“案-件比”的关键因素。一是成立专门调研组,明确调研主题。检察长担任调研组组长,明确以“案-件比”为切入点,综合考量强化检察业务管理、健全办案监督机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机制、提升干警能力等方面整体推进。经过论证,确定主题为“提升办案质效相关工作机制之研究”,并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分工、调研方法和完成时间。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症结。通过大数据分析梳理,调取近年案件评查报告,联合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召开专题研讨会,举行干警代表座谈会以及分析研判信访接待窗口群众意见等途径,全面收集在办案质效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影响“案-件比”的首要因素为“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占影响权重的47.4%,第二因素为“退回补充侦查”占影响权重的28.9%,两项合占影响权重的76.3%,同时关注到认罪认罚从宽对有效降低“案-件比”、提高案件质效具有突出作用。三是形成分析报告,提出完善路径。在调研基础上,形成“案-件比”基本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报告、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报告,认真剖析该院办案现状、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并就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降低“案件比”,扩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提出改进思路和方法,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打下基础。

  建章立制,有效降低“案-件比”。一是健全专业化分工和检察官配置动态调整机制。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和侵财类犯罪逐年上升且办理难度大,致延期、退侦较多的情况,合理细分罪名,增配办案力量。同时,根据办案实际需要,在遇某类案件公安集中大批报送以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经检察长决定临时成立主办检察官办案组,灵活调整办案力量。二是健全退侦和延期的审核监督机制。在严格执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基础上,增设必要的报备和审核程序,明确一退必须报部门负责人备案,二退必须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核;强化日常监控,加大抽查、督查力度,防止退侦和延期的随意性;强化自行补充侦查和边办理边补侦的办案模式,明确在办理“套路贷”等案件时,对于基本犯罪事实清楚,但借款合同、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尚不完整需补充调取等四种补侦案件,检察官须自行侦查的情形,切实提升补侦速度和效果。三是完善退侦法律文书质量保障机制。在《补充侦查提纲》的制作上狠下功夫,认真分析论证在案证据的缺陷,对退侦理由和依据进行说明,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补充侦查措施。四是完善质效考评机制。依托该院检察官执法办案全程监控考核系统,将“案-件比”、认罪认罚适用率等纳入检察官考评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挥考评机制的引领作用。通过管理指标科学设计,探索在同类型办案组之间进行横向量化评价,并适当予以加减分,倒逼检察官提高案件质量和监督能力。

  多措并举,切实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一是明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规程。制定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工作办法,以适用为原则,扩大相对不起诉、简易程序案件以及人身伤害类、黄赌毒类案件适用比例。二是探索建立轻案快办机制。在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的同时,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的路径,积极构建快办工作机制。根据醉驾类案件数量上升快、占比大,以及证据扎实等特点,建立与公安机关、信息化共享模式,明确醉驾类认罪认罚案件4天速办案机制,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扩大到盗窃等其他罪名。三是提高值班律师参与度。与区司法局加强沟通协商,在检察机关设置值班律师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值班律师到院频率,由一周二天增加到一周三天。此外,针对本区女性犯罪嫌疑人零散关押于其他区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较难的特殊情况,商请市法律援助中心,强化值班律师为女性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作者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