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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泼、詹炳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2019-06-06 15:50: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已于2019年5月21日受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何泼、詹炳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告知本案各投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等权利,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39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二部,邮编:211100。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至本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24日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