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江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应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申请,分别对两起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鉴于犯罪嫌疑人目前均被羁押,公开审查地点选在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参与公开审查。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侦查机关、被害单位代表和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5名人民监督员受邀担任评议员,结合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案件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退赃退赔等方面提出各自意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
7月14日,江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应犯罪嫌疑人辩护人的申请,分别对两起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鉴于犯罪嫌疑人目前均被羁押,公开审查地点选在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让犯罪嫌疑人参与公开审查。围绕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是否有社会危险性,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侦查机关、被害单位代表和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充分发表意见。5名人民监督员受邀担任评议员,结合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案件社会危害性、犯罪情节、退赃退赔等方面提出各自意见,最终形成一致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