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江宁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钱启玉接待一起涉民营经济申诉案件信访人。该信访人系区人大代表、公司法定代表人,因不服法院对一起合同纠纷案判决,申请检察机关依法予以监督。钱检耐心听取了信访人的诉求,查看了案件法律文书。因信访人向法院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不符合受理条件。
钱检当面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之后,向其送达了书面不予受理通知书。针对信访人的疑虑,钱检向信访人分析了后续的救济途径,并表示检察机关会跟法院相关部门再做沟通。信访人肯定了检察机关热情专业、检察为民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