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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对吴某乙提起公诉
2021-12-31 09:41: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对吴某乙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5年左右,被告人吴某乙非法制造枪支1把,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为以火药为枪支。1990年左右至2020年8月28日期间,被告人吴某乙在湖南省某某镇家中,非法持有疑似枪支1把。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枪支系枪支。被告人吴某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