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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对石某某提起公诉
2021-12-31 09:38: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对石某某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7年至2020年8月间,被告人石某某非法持有疑似枪支2把,后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查获。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该两支疑似枪支均认定为枪支。2019年6月,被告人石某某购买零部件制作疑似枪支1把。经南京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认定为枪支。被告人石某某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分别以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