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江宁区检察院受邀参加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东南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联合共建的南京检察案例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并开展首期“108号探案”研讨会。
在“108号探案”研讨会上,江宁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葛永结合办理的案件作“无证经营电子烟能否认定非法经营”主题研讨发言,从电子烟的工作原理论证与传统卷烟的区别、从国家烟草专卖总局制发的系列文件性质论证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从电子烟种类、外观特征论证是否存在违法性认识错误、从刑法保护法益与保障人权的均衡论证烟草专卖品外延的扩展范围四个方面进行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