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某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9年6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徐某某在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山社区,通过架设鸟网的方式,先后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应当以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宁未检】从“案中人”到“普法员”, 以法治之光驱散成长迷茫
【检遇青梧】检心不渝,笃行不怠
【第50期检察开放日】 “沉浸式”体验与法“童”行之旅
烽火记忆 检映初心——江宁区检察院开展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系列活动
江宁检察微信订阅号
江宁检察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