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某以涉嫌诈骗罪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9年2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在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以能够通过关系帮助被害人取回被公安机关查扣的驾驶证为由,先后骗取其财物用于个人支出及偿还个人债务。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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