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亮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陈亮至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成功社区乌刹桥王殿开家门外处,因邻里纠纷与被害人发生冲突,被告人陈亮拳击被害人左侧胸部,致被害人左侧第2、3、4肋骨7处骨折,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已达轻伤。
被告人陈亮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近日,已由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8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陈亮至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成功社区乌刹桥王殿开家门外处,因邻里纠纷与被害人发生冲突,被告人陈亮拳击被害人左侧胸部,致被害人左侧第2、3、4肋骨7处骨折,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已达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