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江宁区检察院赴南京市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加《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办法》签约仪式。江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波,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从军,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赵章喜,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徐义刚等参会。
为强化检察机关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该《办法》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监督方式和调查手段、明确了重大事项通报、派驻检察等六项制度,同时把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决定、变更、执行全环节纳入监督视野,突出监督重点。
9月29日,江宁区检察院赴南京市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参加《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的办法》签约仪式。江宁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波,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从军,大连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赵章喜,南京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徐义刚等参会。
为强化检察机关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工作,该《办法》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监督方式和调查手段、明确了重大事项通报、派驻检察等六项制度,同时把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决定、变更、执行全环节纳入监督视野,突出监督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