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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故事】来自闺蜜的“报复”
2021-10-22 10:13: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意外发现多年不用的微信竟绑定昔日好友的银行卡,为“报复”好友,冲动之下盗刷银行卡3次,最终被捕。近日,江宁区检察院依法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小李提起公诉。

  小李和小陈曾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连微信账号都可以相互换着用。好景不长,小李和小陈因为一些事情,两人大吵一架后,渐渐没有了联系。

  一天,小李发现特价购物机会,但每个账号只能购买一次。小李觉得有点可惜:“只能买一箱?!这商家也太抠了吧!”无奈,小李只好买了一箱。回到家后的小李,突然想起多年没用的微信,小李激动的拿起手机,登上微信。在支付时,小李发现微信绑定了银行卡。“奇怪,这不是我的,谁绑定的?”小李有些疑惑。

  就在小李准备将银行卡解绑时,突然想起曾将微信借给小陈使用过,“这银行卡是小陈绑的!”小李很肯定。想起之前的矛盾,小李心里越发觉得生气,想要“报复”一下小陈。

  小李试着向现在使用的微信转账1000元,“惊喜的”发现该微信居然被小陈设置了免密支付,“这可方便我了。”小李美滋滋的想到。

  得到1000元的小李并没有满足,足足转了3次1000元,当提示银行卡余额不足时,小李才停了手。

  另一边,小陈收到了银行卡支出的短信提醒,当即询问了客服,得知是从微信转账支出。

  小陈认出付款微信和收款微信都是小李的,立马打电话问小李是不是她转账的,小李矢口否认。

  无奈之下,小陈选择了报警。警方根据线索抓到了小李。

  检察官提醒:绑定银行卡的账号长期不使用时,及时将个人信息、银行卡等删除或解绑,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钱财不翼而飞。另收到银行卡消费提醒时,如不是自己消费,及时确认是否存在银行卡丢失、盗刷现象,并及时报警。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