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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官田文生:“初心就在一摞摞卷宗中”
2019-08-12 16:06:00  来源:检察宣传文化网

  

  图为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官田文生(左二)和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占利(左一)到邢庄乡芦馆村村民家里走访,调查环境污染情况。

  河南省尉氏县邢庄乡芦馆村旁有一处农药化工厂旧址,昔日被污染土地上的玉米已长出一尺多高,目光所及,天蓝了、水清了,田文生再次来到这里时,看到村民们又过上了宁静的生活,欣慰地笑了。

  “检察人员的初心,就在我们司法办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中,就在一摞摞卷宗、一份份法律文书中,就在老百姓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和满意中……”近日,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的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检察官田文生接受采访时表示。

  “让老百姓不再担心害怕”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深挖根治,这几个关键词是我们下一步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重要指导。我们办案,就是要让老百姓不再担心害怕。”记者见到田文生时,他正往本部门微信群里推送微信公众号文章,他一边翻阅,一边与同事们交流。

  这些感悟,也来源于田文生的办案体会。2018年5月,尉氏县检察院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田文生主办了上级检察院重点关注的苏某等3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但让他记忆深刻的还是8年前办理的一起涉黑案。

  2011年4月,田文生负责办理张某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案。表面看,该案证据确凿充分,以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没有任何问题。但是,细心的田文生在审查全案卷宗时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该案之前多次帮助他人摆平冲突,插手经济纠纷,借此收取数额不等的费用,已经实施了十多起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故意伤害等犯罪行为,他们之间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统一受张某指挥。凭着检察官的职业敏感,田文生认为这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全部特征。

  当时,涉黑案件的办理在当地还是首例,为了慎重起见,田文生报请检察长同意,邀请县公安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法制科长、刑警大队长召开案情分析会,就办案中发现的涉黑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讨论,明确了需要重点完善的证据。会上,田文生提出有针对性的侦查思路,建议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

  之后,田文生提前介入侦查,及时提出指导性建议。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最终查清了张某、要某等人涉黑犯罪事实。他们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侵宅、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欺压残害群众,先后实施26起犯罪行为,造成重伤1人,轻伤10人,轻微伤17人,敛取不义钱财300多万元,被司法机关扣押赃款赃物价值就达130万元,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后经尉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尉氏县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要某等3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32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得知消息,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

  芦馆村,是田文生回老家的必经之地。让他一直牵挂的是,被污染的土地恢复得咋样了,村民们还在深受其害吗?

  “老百姓的事都是大事,对老百姓来说,案件无大小,每一起案件都是大事。”每办一起涉及民生的案件,田文生都当作大事来办。

  2014年麦收时节,芦馆村20多名村民来到尉氏县检察院门口反映问题,说他们村子旁边的一家农药化工厂排放污水,造成附近土地和地下水源被严重污染,庄稼和树木大量枯萎死亡,刺鼻的气味使村民不敢开窗,生产和生活都受到极大影响。他们报了案,可公安机关认为没有污染鉴定,不予立案,听说检察院能监督立案,才找到了这里。

  “请老乡们放心,我们一定会尽快调查、尽快给你们一个满意答复。”望着一双双期待的眼睛,田文生下决心把事情搞清楚,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现场调查取证发现,化工厂的排污口对着挖在地面上的深坑,土坑中的水已变成灰色,上面漂浮着约十厘米厚的白色泡沫,刺鼻的恶臭让人无法呼吸,吸进来的气味让人想呕吐,压井出来的水就像“白糊涂”,烧开的水有大量黄白色的水垢。

  作为一个出身农家的孩子,田文生深知土地和水源对农民来说,意味着什么。掌握了第一手证据,田文生及时向院里汇报,该院依法对化工厂负责人赵某等9人污染环境案立案监督,深挖上下游犯罪案件线索,又监督立案许某等3人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案,一举打掉了一条非法生产、销售危险化工产品的利益链,并移送一起渎职犯罪线索。后法院经审理,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某等9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各并处10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12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案件办理后,田文生又监督涉案被告人依法出资履行土壤治理生态恢复义务。

  从污染环境案件的顺利结案到团伙盗窃案件的快速突破,从走私毒品案件的成功查处到34人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成功办理,从检以来,田文生共办理各类案件1800余起,累计追捕追诉漏犯78人。田文生深知,办案从来没有捷径,只有多深入、多调查、多沟通,做到公平正义,才能让百姓满意。

  忠诚干净担当不是空话

  众所周知,河南省兰考县是焦裕禄奋斗过的地方。但到兰考工作之前,焦裕禄曾两次到尉氏县工作,时间长达6年,也留下许多感人事迹。采访田文生时,他回忆起不久前参加院里在尉氏焦裕禄纪念馆举行主题党日活动的情景,不时沉浸在焦裕禄同志两次在尉氏县工作期间与党员干部群众一起战斗、务实苦干的感人场景中。

  “35年前,我读初中。记得有篇课文叫《鞠躬尽瘁》,当时语文成绩不太好的我,却被焦裕禄的事迹深深感动,学得很投入,也很用心,那一段段文字、一幕幕情节至今仍记忆犹新。从那一刻起,我就萌生了以焦裕禄为榜样做人做事的初心。怀着这个初心,在检察院工作的20多年里,我都努力把经手的每一个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人民检验的‘铁案’。”田文生说,忠诚干净担当不是空话。

  2014年11月,田文生在审查批捕犯罪嫌疑人龙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公安机关提交的9份证言中出现了对被害人面部伤情描述上的细微差别,当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引导公安机关对该案重新进行侦查,终于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原来,当事人及其家属买通了某医务人员,伪造出轻伤诬告他人,他们本以为能够蒙混过关,没想到在审查批捕环节被“较真”的田文生识破,从而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无私者无畏。”田文生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同学、亲戚、朋友多。他在办案中曾多次碰到犯罪嫌疑人的亲属通过自己的朋友、亲属通融,有时要送成千上万元的现金。有人还开导田文生说:“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你抬抬手,这些钱就是你的。”面对诱惑,他都拒之门外。

  25年来,田文生一直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先后荣获焦裕禄式好干部、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十佳检察官、“检察之星”、“感动中原”十大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荣记个人一等功等。“荣誉只能代表过去,今后的路还很长,还需要扎扎实实走好每一步。”田文生说。

  行程万里,初心不忘。田文生说,选择了检察官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坚守、付出和奉献,就要始终心里装着老百姓,保一方平安,守公平正义。“我还能再奋斗10年,3650天。我会一如既往牢记初心,砥砺前行。”采访结束时,年满50岁的田文生表示。

  (本报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张友志)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