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都是“大要案”
——专访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蒋冬林
全国模范检察官蒋冬林
《水经注湘水》曰:“潇者,水清深也。”后人注之曰:“清且深,水之至性,人之至德也。”在湘水与潇水汇合处的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记者见到了已退休的全国模范检察官蒋冬林,虽已发角染霜,但精神矍铄,一如清澈而深邃的江水。
“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没水小河干。”今年65岁的蒋冬林,仍干劲十足,2014年退休后,他不忘司法为民的检察初心,继续在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发挥余热。采访当天,蒋冬林正好在接待一位来反映问题的当事人,二人坐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他侧过身子认真倾听,从情、理、法角度,引经据典,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地进行解答,直到对方满意离去。蒋冬林说:“只有一心为民,检察工作才能做得好。”
“办好案子是检察官的分内事”
“我的案子都申请执行两年多了,到现在一分钱都没见到……”2018年3月15日,零陵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办公室里,一位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蒋冬林给他倒了一杯茶,耐心地听其讲述,了解清楚了他的遭遇和诉求。
来访者名叫孙志钧,于2015年8月5日对其胜诉的3起民间借贷案件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两年多过去了,案件一直没有执行到位。明明胜诉了却拿不到钱,孙志钧感到既失望又无力。
蒋冬林一边安慰当事人,一边与同事进行了调查核实。次日,零陵区检察院进行了立案,同年4月12日,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并对法院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进监督。经多次协调沟通,在发出检察建议的半个月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成功执行到位。
“民生类案件关乎群众利益,到检察院来申请抗诉和监督的大多是无助的人,我要尽全力去帮助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谈笑间,蒋冬林的家国情怀也感染了记者:“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奉法律为信仰,追求公平正义,尽可能多为社会、为人民作贡献。”蒋冬林认为案件不论标的大小、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只要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利益,就都是“大要案”,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老蒋业务精,名气大,群众遇到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他。”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蒋利君向记者介绍,除了当地群众,每年还有很多永州其他区县的群众慕名前来找蒋冬林咨询法律问题、反映情况。
自1999年到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以来,蒋冬林接待过上千名当事人,办理过数百起案件。2000年,案源还相对匮乏的民行科,因为蒋冬林的加入,当年就办理了12件民事抗诉案件,其中法院改判11件。
许多当事人在案件成功办结后提出表示感谢,都被蒋冬林一一回绝。“办好案子是检察官的分内事,和农民种粮、工人炼钢是一样的,把分内事做好不值得夸耀。”蒋冬林说,自己的人生经历让他深刻感悟到个人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是息息相关的,为民司法,是沉甸甸的责任,也是新时代必须坚守的初心。
从“门外汉”到“活字典”
1975年3月,蒋冬林在原零陵县农机局参加工作,1988年10月,拿到自考法律大专文凭的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被招录至零陵区检察院。
“刚进检察院,我被分配到控申部门,虽然学了一点法学理论,但发现与实践的差距相当大。”从工人到检察官,蒋冬林知道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隔行如隔山,不学习,就不能适应新岗位的需要,万一搞错一个案件,既会伤害当事人,还会影响法律的尊严。”走进蒋冬林的家,最先映入记者眼帘的就是装满各类书籍的书架。
除了工作,蒋冬林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蒋冬林深知只有勤奋学习才能赶上时代发展的脚步。为更好地履行职责,他先后购买了近2000册业务书籍,并从网上下载资料,归纳汇编了250多个业务参考文件,成为全院第一个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法律本科文凭的检察官,发表法律方面的论文30余篇、20余万字,从当初那个检察工作的“门外汉”变成了现在的“活字典”。
2006年,一件医疗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某来到零陵区检察院,向蒋冬林寻求法律帮助。多年前,他的女儿在玩耍中摔断了腿,送到一家医院救治,不料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意外,致使女儿脊柱扭曲,瘫痪在床。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只判决医院赔偿1万余元。为此,多年来他一直上访。
由于案件牵涉到许多陌生的医疗知识,为了弄清楚到底是正常情况还是医疗诊治导致的结果,蒋冬林四处查阅相关的医学资料,还专门买了一套《骨伤科外科学》认真研读。经过半年多的阅读和思考,蒋冬林找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根据医学证据,他判断王某女儿最初可能是病理性骨折,而医院则是按照常规性骨折来治疗的,遂依法提请湖南省检察院抗诉。该省高级法院通过再审,改判赔偿王某各类损失10万元。
这只是蒋冬林多年来坚持在学习中办案,在办案中学习的一个缩影。从检26年,蒋冬林历经控告申诉科、驻所检察室、反贪局、民事行政检察科等多个岗位,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恪尽职守,不断钻研业务理论,随时关注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很快就成为了业务上的行家里手,被同事们亲切地称为“蒋博士”,大家有什么法律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问题,往往都会向他请教。
“检察官要勤于学习,更要做到真诚、正直、善良。”蒋冬林说,在善良的基础上真心对待工作,法律自然就会充满正义与温度。
“有余热就得发光”
“老蒋对办案很是痴迷,当遇上有案子一时理不顺、解不开时,他就没心情做其他的事,睡觉都睡不好,他这个性格院里的人都知道。”蒋利君告诉记者,自2010年蒋冬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后,同事们都喜欢叫他“劳模”。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施行后,“老先进”蒋冬林迎来了“新业务”,帮助寻找公益诉讼案源,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2017年7月,蒋冬林与同事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永州市工商职业中专排放的生活污水,经朝阳岩洞直接流入潇水,不仅对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影响城区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还导致永州八景之一的朝阳岩洞内恶臭无比,无法向公众开放。
经蒋冬林和同事多次到现场进行走访、调查核实情况,零陵区检察院遂依法向该区环保、水利、住建、城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发出后,零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任务,由检察院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跟进监督。数月后,排污管道铺设完成,顺利接入了市政纳污管网,彻底解决了工商职业中专及附近居民的排污问题。
“‘劳模’身上流淌着可贵的工匠精神,爱钻研、爱较真,不仅精通法律,无人机、摄像机、单反相机等取证设备操作起来也得心应手,案发现场调查取证绝不含糊,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杨校梅2017年招录到零陵区检察院后,就一直跟着蒋冬林学习,在他的言传身教下,现在也能独当一面了。他们先后办理了零陵区林业局、水利局对违规修建水电站毁坏国家生态公益林不依法履职的行政公益诉讼案,零陵区大庆坪楠木山烧结厂非法焚烧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案件。
“公益诉讼制度对于守护社会公共利益,化解民生难题有着重大意义,既是神圣使命,也是责任担当。”看到昔日的污水湖、污水口消失不见,河水也变清澈了,蒋冬林感到很欣慰。据了解,2017年7月以来,蒋冬林和同事共接待群众来访260余次,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327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104件。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虽然退休后只能从事辅助性的工作,但有余热就得发光,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嘛!”岁月无声,时光有痕,从橄榄绿到检察蓝,从满头青丝到两鬓斑白,变的是时间,不变的是蒋冬林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信仰。
(本报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王湘俊 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