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李家凯涉嫌诈骗案,已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移送南京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现告知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南京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南京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联系。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241号
联系电话:025-52195072
南京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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