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由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向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机关核实了有关证据,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江宁区检察院召开2026年检察工作推进会
【江宁未检】播撒关爱 收获未来——第四章:同心同行
【世界环境日】江宁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江宁未检】播撒关爱 收获未来——第三章:宽严相济
江宁检察微信订阅号
江宁检察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