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杜某以涉嫌盗窃罪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20年7月4日3时至6时许,犯罪嫌疑人杜某窜至义乌商品城一网打尽网咖,趁人不备掏兜盗走受害人一部华为mate30手机,损失价值4000元。被告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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