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9年5月15日0时至3时15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东新南路大龙都大排档内,酒后滋事,言语挑衅,无故殴打邻桌受害人姜某某,致右侧多发肋骨骨折,身上软组织受伤。情节严重,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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