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7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共主动填报重大事项23件,其中院领导带头记录报告11件,占47.8%,其他检察人员记录报告12件,占52.2%;从记录报告的内容来看,反映情况、过问了解共21件,占91.2%;干预、插手共2件,占8.8%;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看,检察机关人员3件,非检察机关人员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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