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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检战“疫”记】之六|疫情之下,江宁检察业务不停不等不拖
2020-02-18 15:34:00  来源: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疫情当前,江宁检察院积极投入全区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以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紧各项检察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不放松。

  刑检部门案件办理“不停”

  江宁检察院第一、二检察部疫情期间坚持正常依法开展案件办理工作,同时兼顾隔离、防控要求。自1月29日以来,江宁检察院已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5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件30人。针对疫情防控特殊要求,确保案件办理更规范,江宁检察院迅速牵头起草并与区公安机关会签了《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的办理意见》,规范了疫情防控期间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细则。与此同时,江宁检察院积极与法院、看守所就收案、送案、告知、提审、开庭等事项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采取电话、短信告知、书面听取意见、视频讯问等方式,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梳理在手案件,对案件办理进展逐一过堂,一案一议,确保案件时效和质量。

  

  

  案管部门司法公开“不等”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案管部门内部流程监督、服务律师阅卷权益,保障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实行“不见面监督”,每日由专人正常受理案件,对卷宗规范性及政法平台推送信息进行审查,依托省院大数据平台开展业务流程监控不松懈,1月30日以来共评查案件10件。推进“不见面服务”,对于要求阅卷的律师采取不接触形式,电话指导网上注册,后台审核通过后不接触方式向律师提供阅卷3次,并将以快递刻录光盘方式向外地律师提供阅卷服务,保障刑事案件办理公开性。正常受理公安机关报送案件,除佩戴口罩、消毒、清洁外,江宁检察院案管受案后使用专业设备对所有案件材料进行消毒,并对大厅前台及电子卷宗制作室进行再次消毒,确保大厅防疫安全。

  

  

  

  控申部门信访事项回复“不拖”

  为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江宁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与此同时,江宁检察院通过微信、微博、门户网站以及张贴通告等方式,及时告知群众疫情期间本院的信访渠道,切实将群众诉求放在了首位。虽然临时关闭了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但是检察机关与来访群众的沟通渠道并不关闭,江宁检察院控申部门继续通过电话、网络、来信等多种方式规范、高效地做好听取和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在疫情期间,灵活采用电话加书面邮寄的答复方式,收到的5封来信1通来电均于当天回复给信访人,并向信访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每日定时查看门户网站上的检察长信箱,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予以受理,对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信访人补齐材料,做到及时回复信访人的诉求。

  

  

  除此以外,江宁检察院各业务部门都针对疫情及时调整工作方式,确保检察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第三检察部每日通过监控查看看守所收押、释放、提讯、伙食保障、律师会见和监室管理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通过视频对讲系统接待在押人员约见2人,及时释法说理,化解在押人员心结,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第四检察部紧紧结合公益诉讼职能,深入分析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犯罪案件,撰写调研文章,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积极建议。

  在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之下,江宁检察院将稳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和日常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不断档、服务群众不松懈,努力答好战“疫”这张特殊考卷。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