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命在心,责任在肩。江宁区检察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暂停线下服务后,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相关机制,积极开展线上业务活动,确保在疫情防控中检察办案不停步。
线上办案,防疫办案两不误。
3月17日,江宁区检察院刑检检察官利用“小鱼易连”远程视频系统开展网上具结,通过网络与犯罪嫌疑人签署具结协议。
疫情发生以来,江宁区检察院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对案件办理带来的影响,与区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的办理意见》,依托网络技术手段,畅通办案流程,确保案件按期办理。3月16日以来,江宁区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已开展提审18人次、具结4件次、开庭6件次。
线上接访,及时回复群众诉求。
3月18日,江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收到信访信件后及时审查,通过电话对其释法说理,引导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邮寄了书面回复函和相关法律条文。
江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暂停线下接访工作后,通过电话、网络、来信等多种方式规范、高效的做好听取和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3月16日以来,江宁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共接收来信和网络信访9件,接听电话8起,及时有效地回应了群众诉求。
当好“桥梁”,解决异地阅卷困难。
3月16日,江宁区检察院案管部门了解到一起案件代理律师有异地阅卷需求后,及时与当地检察院对接,利用检察业务系统2.0异地阅卷功能,将加密刻录的光盘交至律师,保障律师异地阅卷需求。
疫情期间,江宁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关门”不“停业”,对于需要阅卷的律师采取不接触形式,通过电话告知线上操作流程,并以加密刻录光盘的形式向律师提供阅卷服务。3月16日以来,江宁区检察院通过刻录光盘形式向律师提供阅卷3次。
暂停线下服务阻断的是疫情,阻不断的是检察人依法履职的脚步。
江宁区检察院将不断探索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工作模式,依法能动履职,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