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进一步推动江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3月11日上午,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座谈会。会议邀请区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江宁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陈静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的主要精神,并通报了江宁区检察院近年来办理安全生产案件情况、案件特点及存在问题。
随后,参会部门代表就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了交流发言。相关单位纷纷肯定了江宁区检察院近年来在安全生产监管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表示将继续就事故责任调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深化合作,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江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提升的良好局面。
江宁区检察院派驻园区检察室主任葛勇向各相关单位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就各单位座谈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
江宁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吴腾认为,江宁区检察院作为江宁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以检察机关“八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江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从军指出,“八号检察建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经过认真调研后制发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将安全生产纳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范围,江宁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根据江宁实际,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完善的协作机制,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