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落实上级院部署的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江宁区院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并召开首次会议。会议传达了市院《关于落实〈南京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任务的工作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
江宁区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咏梅要求:一是思想再统一。二是目标再明确。三是责任再细化。四是督促再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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