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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江宁检察这么做……
2020-01-06 09:07:00  来源: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江宁区检察院始终坚持职能精准发力,为江宁营商环境改善和经济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优化经济案件办理机制。对照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细化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方案,明确了3大类10项工作目标。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组建专门办案机构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案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建立涉企案件优先办理机制,主动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管机关对接,明确检察机关对重大敏感经济类案件提前介入机制,畅通经济类案件办理渠道。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19年,集中力量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嫌疑人377人,起诉575人,涉案金额达8亿。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风险防控“三同步”,一案一档开展风险评估、制定防控预案。出台“集资参与人接待制度”,向230名集资参与人释法说理,会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稳控。

  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2019年,共办理涉企案件105件191人,其中侵犯企业权益犯罪72件96人。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建立“细、准、勤”三原则,即阅卷仔细、讯问详细、研判精细;办案时机准、定性分析准、运用刑事政策准,切实提升涉企案件质效。精准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综合考虑办案效果,从企业的实际需要出发办好涉企案件。监督撤销1件涉企刑事案件,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2个企业、17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依法不起诉,对7名企业负责人不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施。

  为民营经济提供法治服务。江宁区检察院制定《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从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司法标准、监督内容等五个方面,提出帮助民营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对民营企业司法救济等16项具体措施,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面的检察支持。为了向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和法治服务,我们结合案件办理,点对点地开展宣传法律送上门、征求意见请上门、执法调研再上门的“三上门”服务,主动走访辖区内企业。

  

  

  

  精准搭脉企业的司法需求,结合涉企案件的实际案发情况,对18起企业经营中常见的典型案例进行汇编,深入剖析案例中的高发风险点及相关法律法规,努力为辖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组织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代表走进我院,听取意见建议。

  

  

  

  2020年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站位全局,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以实际行动交上优化营商环境的合格答卷。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