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已于2020年2月14日受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石怀腾、白子昊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告知本案各被害人(投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等权利,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41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一部,邮编:211100。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至本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