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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
2020-09-08 17:45: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议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报我院近五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请予审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守住未成年人保护的底线和最后一道关口,是检察机关应尽的职责。2015年以来,我院在未检工作中坚持践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特殊程序和特殊手段,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未检部门先后获评国家、省、市、区四级“巾帼文明岗”,关工委连续六年成功争创全市“四好”先进关工委,2018年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关工委先进集体,17人次获评“先进个人”,一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未检业务标兵。

  一、坚持双零理念,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惩不贷。五年来,从严从重办理暴力伤害、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案件。不断完善涉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媒体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准确取证。在疑难案件办理中,不遗漏每一个疑点、不放过每一条线索,成功办理了一批“零口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二是对未成年被害人保护零门槛。从全面保护、精准保护出发,全方位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出台《未成年案件法律援助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工作范围、律师资质、启动程序、运行模式等六项内容,使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都能够无条件获得法律援助。更加注重关怀、修复未成年被害人身心健康,及时全面评估其受损情况,免费提供心理测评、心理疏导23人次。。不断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结合个案制定不同的救助模式,使有限的救助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用。在救助因交通事故父母双亡的儿童时,我院制定长期救助计划,连续8年会同当地社区定期走访、慰问,共同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坚持三项原则,始终以教育挽救为最大目的

  一是坚持宽容不纵容原则。贯彻宽严相济原则,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分级处遇,有效感化、引导、教育涉罪未成年人。对初犯偶犯、积极悔改的依法从宽到位,科学把握社会危险性、羁押必要性和帮教可行性。严惩犯罪手段格外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通过刑事惩罚深刻教育、警醒未成年人,经严格审查后提起公诉。在全省首创将未成年人羁押期间表现纳入量刑参考,积极沟通公安、法院,在庭审环节邀请管教民警出庭。二是坚持特殊保护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性格情绪不稳定等特点,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给予更多的特殊保护。联合公安机关会签文件,率先全市建成首家驻派出所未成年人检察保护工作站,明确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专人专办、心理介入、社会调查等七项保护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从源头落地。深入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与专业机构合作出具社会调查报告195份,作为司法办案和后续帮教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诉讼进程中父母不便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托全省最大的合适成年人名库,为其提供“临时家长”。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依法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权利和机会。三是坚持教育挽救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抛弃、不放弃,在帮教中引入社会力量,全面调查与个性化帮教相结合,为失足青少年把好教育挽救的“最后一道门”。依托社会调查结果,我院联手南院社工事务所,为涉罪未成年人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帮教方案,综合运用人格甄别、心理干预、公益劳动等心理学或社会学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尽快回到正轨。同时,更加关注家庭在青少年教育中的关键作用,探索随案开展亲职教育,联合妇联、社区等有关部门,对因履行监护职责不力引发青少年犯罪的家长,开展训诫和引导。经过综合帮教,小偷小摸的在校生开始拾金不昧,打架滋事的“问题少年”成为了学生会的“优秀干事”,聚众斗殴的3名少年主动报名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坚持多方参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一是合力帮扶困境儿童。坚持人文关怀理念,对外来、留守、因案失学、失养等困境儿童不断加强关爱保护力度。高度关注可能因刑事案件办理影响生活的未成年人,加强与妇联、民政等多部门联动、凝聚合力,及时启动协作机制,依法妥善安置。2017年,毒贩徐秀芳以反复怀孕逃避无期徒刑,在将其监督收监前,我院与区委政法委、司法局、民政局、所在社区等部门先后召开2次现场协调会,研究解决3名未成年子女的安置、抚养问题,相关做法获得了央视专题报道。大力开展帮困助学活动,连续二十年向铜井中心小学的贫困学生献爱心,既送助学金,也送法治课。五年来,共帮助60名困境儿童及贫困学生完成学业。二是大力推进法治校园建设。不断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与区教育部门会签文件,加强检校合作,检察长带头、全体院领导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使法治教育成为人生“必修课”。面向不同年龄、不同教育程度的青少年,推出“检察故事说给你听”法治宣传工作品牌,以师生家长高度关注的校园欺凌、防范性侵等热点为主题,组织普法讲座、国旗下讲话等宣讲活动70余场,受教育学生已逾10万人。积极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专项活动”,依法对 “校园小霸王”追究刑事责任,用法律手段保护孩子安心就学。深入开展“零犯罪学校”、“零犯罪社区”创建,推动法治进校园、进社区,不断提升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聚力净化社会环境。聚焦刑事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难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分析调研,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并督促落实,努力营造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五年来,我院针对幼托中心虐童案、无名女童溺亡案等典型个案及幼女遭性侵等类案,深入分析撰写调研文章,其中《黑幼托机构形成规模经营 治理需釜底抽薪》、《关于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等文引起了相关部门重视,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与建议获得区委领导批示肯定。对案件中发现未成年人违法现象,发出检察建议6份并获有关部门全部采纳,成功促使涉案学校完善校园管理制度、推动区文化广电局对全区娱乐场所进行检查整改,净化了辖区青少年的生活环境。

  各位领导,近年来,我们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全区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未成年人工作的规范化程度还有待提高。2013年以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基本得以执行,但一些案件中特别程序的落实还不够全面和规范,比如合适成年人的作用还未得以充分发挥。

  二是社会支持体系工作成效还有待优化。引入专门社会机构共同推进未成年人观护工作的参与面还不够广,参与度也不够深,需要更多的部门参与进来,以个案参与为基础,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共建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大格局。

  三是未检工作宣传的影响力还有待加强。普法宣传的形式还需要更丰富,内容的生动性还有待提高,讲出“未检好故事”的综合能力还需要着力提升。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妥善地逐步予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着手,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升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始终把办好案件作为未检工作的重中之重。以精准量刑的建议率和采纳率为抓手,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用、尽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继续妥善办理涉未成年人黑恶犯罪案件。

  二是进一步深化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加强对内对外沟通联络,建立线索移送机制,积极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以及涉及未成年人重大利益的家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权益得到及时保障。做好新法施行准备,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代为起诉职权等修改情况,提前谋划,确保法律通过后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做好涉校园周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网络领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工作。

  三是持之以恒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继续深化校园法治建设,严防校园性侵案件发生。深入分析校外培训机构人员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状况,形成专项报告,督促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入职教师审核工作,提高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水平。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会同教育部门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托“向日小葵花”云课堂,以非接触式普法为主,围绕爱国主义教育等主题,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内容,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成效。

  五是进一步加强未检队伍建设。通过参加条线培训、未检小课堂、在线充电等方式,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干警语言表达能力、以案释法能力、犯罪预防能力,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未检工作的未检队伍。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关系国家未来、民族希望。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是对我院近年来未检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听取人大审议意见,更加努力投入这项有温度、有情怀的工作,用法律教育冲动的孩子、用理性引领迷路的孩子、用信任挽救失足的孩子、用爱心保护无辜的孩子,发挥未检部门更大的作用。我们也希望,在此过程中,能够持续得到区人大的指导和帮助,通过组织代表视察,组织法律问题调研,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提高,为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大格局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