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疫情防控隔离场所消防安全,推动八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4月19日,江宁区检察院赴江宁区消防救援大队召开专题研讨会。
会上,江宁区检察院向区消防救援大队宣讲了八号检察建议内容,通报了相关典型案例,听取了江宁区隔离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江宁区检察院对隔离场所消防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增强发现隐患的能力;二是增强应急救援的能力;三是增强人员逃生的能力;四是增强教育培训的能力。双方还就会签相关工作机制达成初步意向。
这堂课,由“催生国歌立法的指挥家”来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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