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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克难关,护青山——江宁公益诉讼检察官办案记
2020-06-08 14:48: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1日,收到刘某等十人污染环境案判决书后,我长吁了一口气。回想起这起案件的办理,13本侦查卷、9个自然人的提审、80页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还有林林总总的关于环境污染的法条、专业资料……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总算有了一个不错的结果.

  这是一起重金属污染案。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间,刘某成立的A公司,先后雇佣罗某、张某等人,在未经环境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新增处理工序,通过渗坑直接排放有毒重金属,造成土壤重金属明显超标,对环境造成污染。2019年10月,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该案。我作为公益诉讼部门员额检察官,成为案件的承办人。

  能否管辖

  办理该案,首先面临的就是管辖权问题,这也是很多污染环境案遇到的问题。A公司所在地位置偏僻,位于江苏与安徽两省交界处,被污染的土地可能涉及到两省管辖。

  江宁检察院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带着疑问,我多次与相关部门通过电话、网络、书面等方式了解土地权属情况。经过多方了解并调取行政线划分图、土地卫片图等资料对案发地位置进行反复确认。

  最终确认A公司所在地属于江宁区。我的一颗心放下了,检察公益诉讼的“蓝盔甲”一定要保护好江宁的绿水青山!剩下的就要撸起袖子加油干啦!

  实地调查

  看完了近一米高的侦查卷后,为更好的核实一些案件细节,我两次去到案发现场了解情况。

  因为地处偏僻,从单位去现场,单趟车程近两个小时,到达当地派出所还要换乘高底盘的越野车,最后在林间徒步二十分钟才能走到。爱晕车的我每次出发前都要吃点晕车药,虽然并不是每次都能见效。

  现场令人触目惊心,巨大的坑中泥土呈深色的泥土发出刺鼻的气味,而就在不远处还有农家的烟囱里升起袅袅炊烟。这更坚定了我要把这个案子办好的决心。

  

  

  专业难题

  办理污染环境类案件,不仅需要法律知识,也要掌握环境专业知识。晦涩的鉴定意见、各类专业数据,直接决定了案件事实的判定。

  于是查找同类案例、翻阅相关专业书籍、请教专业人士就成为那段时间的必修课,也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一名检察官学无止境,以办案促学习的重要性。整个办案周期,学习专业知识的时间几乎占了全部办案时间的一半。

  污染物处置

  去了案件现场回到办公室,我一直最忧心的是事发工厂的污染物还停留在原地,污染物质可能还在扩散!

  马不停蹄的赶到看守所,提审了在押的刘某,我耐心向他释理说法。他认罪悔罪态度良好,我告诉他,必须立即将污染物及周围被污染土地清理干净,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两天之后,办案民警打电话告诉我,刘某的家人支付了案发地土地污染处置费用一万多元。

  有资质的单位对被污染的泥土进行了清运和处理,制止住了污染的扩大,这也是刑事案件办理中重要的一环。

  同步监督

  案子办了,污染停了,以后会不会还出现这样的案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机制问题,我们发出了两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偏僻地区环境巡查管理,实现常态化监管。

  好消息,检察建议的回函已经收到了,相关机制正在不断完善。记得当时有人问我:“曹检,发检察建议不怕得罪人吗?”

  现在看到相关部门通过我们的检察建议更加重视监管工作,监察管理机制在不断完善,我想这就是我们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意义所在吧!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

  员额检察官

  曹培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