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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手记】 好消息!好消息!!被骗的45万元要回来了!!!
2020-04-26 09:58: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非常感谢检察院干警,如果不是你们,我被骗得钱恐怕再也要不回来了!”4月20日,在江宁区检察院召开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赃款发还会上,一名被害人激动地说。

  

  2019年8月以来,何某某等三人经事先预谋,通过在淘宝网上开设店铺,拍摄虚假的专柜视频、打印虚假的专柜发票、编造虚假的发货地和物流信息,并招聘人员以固定脚本答复等方式,谎称系从海外代购的奢侈名牌正品包,先后骗得全国各地60余名被害人钱款45万余元。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仅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惩罚,并没有挽回被害群众的损失,检察机关办案不仅要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更要注重实现案件的社会效果。经过江宁区院研究之后,决定将督促赔偿、追赃挽损作为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

  经过承办人多方沟通,首先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与多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充分释法说理,阐明利害关系,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表示愿意积极退赃退赔。同步由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家属联系,表示愿意筹集钱款全部退赔。同时,承办人与60余名被害人逐一电话沟通,核对案件事实并征询处理意见。另外,检察机关积极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着手制定具体赃款退赔及发还方案。

  4月20日下午,江宁区院召开了案件赃款发还会。公安机关、辩护律师和部分被害人到场参加,辩护律师代表犯罪嫌疑人现场退出全部赃款,并发还给被害人。到场被害人均表示最大诉求就是能够追回钱款挽回损失,对案件办理非常满意。

  4月23日,江宁区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何某某等三人提起公诉,同时结合被告人认罪认罚及主动退赃退赔等情节,给予相应幅度从宽,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

  

  现场向被害人代表退还赃款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