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一定想不到,杨姐可是会‘变脸’的,出庭时神态严肃,像是铿锵玫瑰,可面对‘熊孩子’时,又像是茉莉花,春风化雨。”近日,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对来院的新人重点介绍起杨松丽。来院工作16年的她被誉为“义检之花”,为人豪爽,做事风风火火,曾获评“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八年的公诉工作经历,使得杨松丽对案件的办理有了更精准的把握。“即便庭前做了再充分的准备,都要沉着应对庭审时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在办理王某在担任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造工程量追加预算套取财政资金一案时,庭审中王某突然翻供,辩护律师又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不仅在侦查、起诉阶段从未涉及,而且还当庭举证被告人的贪污款项全部用于其单位开发项目。辩护律师也据此竭力为被告人做改变定性的辩护。
“请问被告人,你给家人买车所用的60多万,以及在海南三亚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是什么?”抛出问题后,杨松丽又运用证据环环相扣地进行发问,使其无法自圆其说。被告人不得不认罪,杨松丽精彩从容的表现也赢得了旁听席上热烈的掌声。
“法施于人,虽小必慎。”杨松丽转任侦监科科长后,更加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挽救,运用刚柔并济的办案方式开展工作。
16岁的李晓(化名)是义马市一名高二学生,父母忙于生意,对李晓的关爱就是不断地给钱,李晓因缺少父母关爱,性格变得越发孤僻。在一次走路时因为身边同学没有让道,他便将对方打成轻伤。案件移送到义马市检察院后,杨松丽得知李晓系初犯,情节轻微,案发后积极赔偿,且悔罪态度较好,已取得了对方的原谅。“在走访中,我发现李晓其实是一个很有爱心的孩子,但是由于父母疏于引导,他又缺少自我管理能力。如果不好好引导,有可能再犯错。”同样身为母亲的杨松丽一次次地对李晓进行心理疏导,并带着他到管教所听取失足人员现身说法,让他真切地感受到因为“小错不改,酿成大错”的悔恨场面;周末的时候又陪他到敬老院做义工。“没想到,检察官阿姨一点都不凶,比妈妈还温柔。”三个月后,像换了个人似的李晓对家人说道。
“爱心永远是一剂‘良药’,我会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心理测试、观看法治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等活动。就是希望通过这些活动,帮助更多的‘问题’孩子回到正确的学习生活轨道。”对这些孩子,杨松丽有着更深沉的爱。
在生活中,杨松丽则是“落花无言,人淡如菊”,“工作的积累和生活的沉淀,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希望你们也守护好自己的时光,都能有收获有成长。”在院里开展的新老检察官传帮带活动中,她不止一次地对新入职的同事说道。
(本报通讯员杜恩 梁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