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汤小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2019-08-09 15:51: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本院已于2018年8月7日受理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汤小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被害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等权利,现公告告知下列被害人:

  曹志英、房宝珠、倪淑华、王教和、张慧云、张孝年、丁玉兰、刘小和、王安香、韩乃邦、周德兰、王启凤、张玉香、王美英、许莲英、高长香、谷玉萍、姚素珍、姚元珍、戴红香、刘有凤、郭家琪、武彦侠、郭家财、徐巧存、董尔洋、陶家英、周龙翠、刘训玉、洪艺珍、刘方、陈道斌。

  以上被害人与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行使相关诉讼权利时,可以书面形式递交本院。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241号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邮编:211100,联系号码52195171。

  本公告有效期截止至本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之日。

  如有遗漏或书写错误, 与我院联系。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8月8日

  编辑: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