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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郁某提起公诉
2021-10-29 16:45: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10月19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郁某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10月初,被告人郁某在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在未经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被告人郁某在2018年10月至2018年12月10日期间,用被害人的支付宝多次进行消费和转账,窃得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5143.56元。被告人郁某多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