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吴某提起公诉
2021-06-14 10:15:00  来源: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6月17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吴某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21年3月7日上午,被告人吴某购买水果刀,尾随被害人至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双方在该处一楼与二楼之间的走廊发生争执,相互推搡,被告人吴某水果刀将被害人左枕部割伤。经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法医鉴定,被害人经治疗左枕部遗留瘢痕累计长15.0cm,损伤程度达轻伤二级。被告人吴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宁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