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韦某某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被告人韦某某2018年加入“1040阳光工程连锁经营”组织,2019年,其在所在团队中担任自律总管,负责团队的运转。被告人韦某某的行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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