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贾某某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向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7月贾某某电话邀集闫某等人至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对被害人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两名被害人的伤情均为轻微伤,依法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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